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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隆雅图:关于拟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2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5-056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
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1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2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止 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1 月 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3、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
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85)。

    4、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3.15 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注销共计 272,800 份股票期权,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3.10 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3.10元/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逾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1)公司 2022 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其中 1 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
行权,按照《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 13,500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因公司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可行权标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以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4 年累计净利润较基数增长不低于 330%;或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2-2024 年累计营业收入较基数增长不低于 285%),根据《2022 年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满足,公司将对上述行权期所对应的 783,000 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

    (3)触发《2022 年期权激励计划》的异动情形

    根据《2022 年期权激励计划》中“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
 况发生变化”的规定,由于 9 名激励对象出现离职等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异动情形,公司决定对其在激励 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41,0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共计 1,237,500 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施完毕,不存在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因公司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可行权标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以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4 年累计净利润较基数增长不低于 330%;或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2-2024 年累计营业收入较基数增长不低于 285%),根据《2022 年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 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满足,公司将对上述行权期所对应的 252,000 份股票期权进 行注销。


    综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共计 252,000 份股票期权。

    三、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2022 年期权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2022 年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相关程序注销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 年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