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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智能自控: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 2024 年
6 月 10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董事会提名,第四
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推荐沈剑标先生、陈彦先生、沈剑飞先生、吴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戚国胜先生、吴明芳女士、章玲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明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明芳女士、戚国胜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章玲洁女士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
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剑标先生,1960 年 2 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工程师。1981 年参加工
作,曾任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02 年 5 月起在本公司任职,历任执行董事、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江苏省调节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标准委员会委员(SAC/TC124/SC1 技术委员会),无锡市新吴区人大代表。沈剑标先生曾主编《金工实习》一书,为全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机电类规划教材。沈剑标先生先后主持申报并成功获批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其所主持开发的“一种波纹管 Y 型直通夹套气相阀”、“多回转式气动执行调节器”已应用于国内多套装置;主持开发的“基于物联网的智能控制三偏心蝶阀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被列为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此外,还主持了“角行程执行机构”、“R 系列开关球阀”等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其主持设计开发的“Z6 系列高压哈氏合金调节角阀”、“W系列具有精确等百分比特性曲线型阀板的气动调节蝶阀”等多项新产品被江苏省科技厅审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沈剑标先生还参与了《GB/T17213 工业过程控制阀》等国家标准的修订与审定工作。

  截至目前,沈剑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2,461.68 万股,通过无锡天亿信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股份 507.2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7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沈剑飞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彦先生,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
程师。1996 年参加工作,历任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02 年 11 月起就职于本公司,负责研发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产品技术营运中心总监。


  陈彦先生是“外置式可调流量限位器”、“具有传动轴防卡死外定位导向结构的蝶阀”、“薄膜执行机构的火警防护装置”等发明专利、以及“高压差小流量角型控制阀”、“小流量 V 口偏心调节球阀”、“高压上装调节切断型密封球阀”、“高压迷宫式防空化套筒阀”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发明人;陈彦先生也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了“角行程执行机构”、“R 系列开关球阀”等企业研究开发项目。

  截至目前,陈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55.60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陈彦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剑飞先生,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8 年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省海门中学教师、校长办秘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人秘科秘书、办公室主任,江海路支行行长、三厂支行行长;2012 年 7 月起在本公司任职,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行政证券营运中心。

  截至目前,沈剑飞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63.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6%。沈剑飞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畏先生,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第二
工业大学计算机运用专业。1985 年 7 月至 1995 年 7 月就职于无锡仪表阀门厂;1995
年 7 月至 1997 年 3 月就职于无锡发电设备厂;1997 年 3 月至 2001 年 11 月就职于
无锡智能仪器仪表有限公司;2001 年 11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智能化控制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787.115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6%。吴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戚国胜先生,196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3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副总经理,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已退休。

  截至目前,戚国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明芳女士,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7 月
参加工作,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先后任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教师、财务处处长、审计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财经学院党总支书记。

  截至目前,吴明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章玲洁女士,198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学历,
合伙人律师。2007 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江苏开炫律师事务处、江苏蠡湖律师事务所,历任审判员、副庭长、执业律师、合伙人,长期从事司法审判及法律服务工作,现任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目前,章玲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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