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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4

智能自控: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9 号)同意注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 20,905,922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8.61 元,共计募集资金
人民币 179,999,988.4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831,358.83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168,629.59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
字[2023]100Z002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得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到
账,截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76,999,988.42 元。

  2.募集资金的闲置原因

  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具有阶段性,工程建设中设有多个付款节点,资金在各付款节点间会出现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以增加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现金管理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现金管理的有效期

  现金管理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4.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相关信息。


  7.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详细的募投项目投资时间表,依据该时间表选择周期适当的理财产品,严格服从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存款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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