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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75 深市 安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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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奈儿: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永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禧永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晋江乾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乾集聚宝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12,780,2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6.02%)的浙江永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禧永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浙江永禧”)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186,159 股(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1.5%)。

  持有公司股份 12,780,2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6.02%)的晋江乾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乾集聚宝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晋江乾集”)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186,159 股(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1.5%)。

  公司已于近日收到浙江永禧、晋江乾集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浙江永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禧永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晋江乾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乾集聚宝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永禧持有公司股份 12,780,2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占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6.02%;晋江乾集持有公司股份 12,780,2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6.0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浙江永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禧永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方式、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取得。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 3,186,159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 1.5%。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 2%。(若减持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减持的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浙江永禧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浙江永禧在受让公司股份时承诺在完成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浙江永禧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诺的情况。

  3、浙江永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晋江乾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乾集聚宝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方式、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取得。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 3,186,159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 1.5%。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 2%。(若减持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减持的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晋江乾集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晋江乾集在受让公司股份时承诺在完成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晋江乾集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诺的情况。

  3、晋江乾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浙江永禧、晋江乾集将根据自身情
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浙江永禧、晋江乾集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浙江永禧、晋江乾集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拟减持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