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20-107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北京兴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北京兴华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合理范围内与北京兴华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4、业务资质:北京兴华于 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
5、历史沿革:北京兴华成立于 1992年,于 2013 年 11月 22 日经京财会许
可【2013】0060 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四
川、湖南、山东、上海、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
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所。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8、投资者保护能力: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1.2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 4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北京兴华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先生,现拥有员工 1900余名。其中:合伙人102名、注册会计师近 700 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50 人。2020年,合伙人人数净减少 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 13人。
(三)业务信息
北京兴华 2019 年度总收入为 67,387.0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57,679.4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0,181.79 万元,上市公司 2019 年报审计 24家。主要涉及的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能运输、
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
业等。北京兴华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1、北京兴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尚英伟,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
从事证券业务,曾负责过多家大中型国有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
会计报表审计、IPO 改制审计、管理咨询工作经验,参加和主持过众多大型央
企、国企审计、咨询,具有丰富的大型项目工作经历,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
规,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曼,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
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
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4、根据北京兴华的质量控制流程,郭国卫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国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 13 年,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
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受(收)到行政处罚 1个、行政监管措施 9 个,未受
(收)到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兴华符合
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认为其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
兴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兴华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在 2019年度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
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北京兴华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合理范围内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意见
北京兴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监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