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18-073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7月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6月28日,以电话及邮件的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有2人,分别为独立董事季绍良、董事熊海田),公司董事长刘群、董事李洪未能出席,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代董事长刘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复牌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筹划开始,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重组相关事项,就重组方案和具体交易条款进行了大量沟通和协商,并组织中介机构进行了现场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但交易双方就本次交易的价格、交易方式等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在审慎研究后,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终止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