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向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2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 A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 16,918.6 万股的 1.61%。本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80 人,包括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李会君 董事、总经理 8 2.54% 0.05%
迟娜娜 董事、财务总监 8 2.54% 0.05%
刘克平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8 2.54% 0.05%
高峰 副总经理 8 2.54% 0.05%
张会亭 研发总监 8 2.54% 0.05%
郭成尼 国际销售总监 8 2.54% 0.05%
渠汇成 生产总监 8 2.54% 0.05%
王兆健 品质总监 8 2.54% 0.05%
预留股份 42.7626 13.59% 0.25%
其他核心人员(72 人) 208 66.08% 1.23%
合计 314.7626 100% 1.86%
注:
①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5.00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5.0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的限制性股票。
5、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有效期内按 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 30%
限售期 日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 30%
限售期 日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36个月后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 40%
限售期 日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个解除限售期 同时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
公司层面具体解除限售比例参见本条计算。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个解除限售期 同时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层面具体解除限售比例参见本条计算。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个解除限售期 同时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公司层面具体解除限售比例参见本条计算。
注:“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设置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两个业绩目标。其中按照营业收入(S1)占比 40%、净利润(S2)占比 60%的比例加权计算作为考核指标S,即S=S1+S2。
营业收入考核指标S1=当年实现值/考核指标值*40%,(注:S1最大值等于0.4)
净利润考核指标S2=当年实现值/考核指标值*60%,(注:S2最大值等于0.6)
公司层面按照当年实现的考核指标S值确定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标准如下:
上年度考核结果 S=1 0.9≤S<1 0.8≤S<0.9 S<0.8
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90% 80% 0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标准如下:
考核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上年度考核结果 95≤X 85≤X<95 75≤X<85 X<75
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9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该激励对象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于 2021 年 10月 9 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4、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以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2 万股限制
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监事会认
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
符合条件的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00 元/股。
二、董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