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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8

伟隆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
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于春红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公司与授予对象的反复沟通确认,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
定的部分拟激励对象由于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万股,上述股票将全部调整至公司预留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81 人调整为 80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276 万股调整为 272 万股,预留部分股票总数由38.7626 万股调整为 42.7626 万股。。

  除上述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
一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3、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述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80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00 元/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 2021 年10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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