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5-018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7 日,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 年度。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
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10,106,025.42 元,母公司 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003,589,715.9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利润分配不
再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 母 公 司 当 期 实 现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003,589,715.9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926,167,570.14 元,扣除报告期
已实施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705,558,030.45 元及 2024 半年度利润分配
325,642,167.9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98,557,087.73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3,874,625,691.45 元,按照孰低原则,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公司积极践行尊重投资者、持续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 1,095,926,265 股扣除公司回购
专 用 账 户 上 已 回 购 股 份 10,452,372 股 后 的 可 参 与 分 配 的 股 本 总 额
1,085,473,893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05,558,030.4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2,192,999,057.28 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4、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及比例
(1)2024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以截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的公司总股
本 1,095,926,26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10,452,372 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 1,085,473,893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25,642,167.9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4 年 10 月 21 日,2024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完毕。
( 2 ) 2024 年 度 利润 分 配 预 案 : 以 截至 本 披 露 日 的 公 司总 股 本
1,095,926,26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10,452,372 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 1,085,473,893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558,030.4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累计派发现金股利 9.5 元(含税),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031,200,198.35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2.09%。
(二)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31,200,198.35 1,031,200,198.35 651,284,335.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元) 1,010,106,025.42 1,316,049,079.06 1,090,598,158.5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3,874,625,691.45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898,557,087.73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713,684,732.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138,917,754.35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2,713,684,732.5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713,684,732.5元,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2.38 倍,高于 30%。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的说明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9.85%,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此次分红也是为了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地,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472,185.31元、人民币53,443.5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43%、0.001%,均低于 50%。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