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6-001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晖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
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6 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6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京九路 333 号)。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76,214,30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0.91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75,677,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2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4 人,代表股份 536,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9,536,50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9,000,0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1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 人,代表股份 536,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0%。
2、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逐项表决,选举了黄晖先生、左笋娥女士、邱武先生、吴中家先生、杨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黄晖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5,681,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1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04,1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173%。
1.02 选举左笋娥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5,683,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4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06,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382%。
1.03 选举邱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5,681,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1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04,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173%。
1.04 选举吴中家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5,681,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1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04,1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173%。
1.05 选举杨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5,681,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0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03,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120%。
2、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逐项表决,选举了戴奉祥先生、李强先生、郑刚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戴奉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5,68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5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07,1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487%。
2.02 选举李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5,68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5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07,1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487%。
2.03 选举郑刚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5,686,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7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08,6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64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130,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4%;
反对 56,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3%;弃权 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2,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41%;反对 56,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8%;弃权 2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130,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4%;
反对 56,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3%;弃权 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2,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41%;反对 56,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8%;弃权 2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130,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4%;
反对 56,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3%;弃权 2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2,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41%;反对 56,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8%;弃权 2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蔡利平、李昆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