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860 深市 星帅尔


首页 公告 星帅尔: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星帅尔: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6

星帅尔: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3-078
债券代码:127087              债券简称:星帅转 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1,48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306,726,517
股的 0.0689%;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28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6.46 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06,726,517 股减至 306,515,037 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4、经计算,“星帅转 2”的转股价格由 13.35 元/股调整为 13.36 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
整生效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26 日。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5 月 2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办公场所公告栏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6 月 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9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48.5826 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6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2 年 6 月 13 日,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

    (五)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监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调整的说明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 34 名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应对前述激励对象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11,48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说明

    公司 2022 年 6 月 21 日完成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218,654,65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公司 2023 年 5 月 29 日完成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306,726,51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公司已派发限制性股票相关现金红利至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

    1、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按照以下方法调整回购数量: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

    Q=133,200×(1+0.4)=186,480 股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2021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授予登记完成,不涉及数量调整,回购数量为 25,000 股。

    2、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
比率;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
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P=(7.68-0.15)÷(1+0.4)-0.1=5.28 元/股(四舍五入),此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的回购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P=6.56-0.1=6.46 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回购资金总金额为 1,146,114.40 元加上应付给部分激励对象的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9,062,679    25.78          -211,480        78,851,199  25.7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7,663,838    74.22                0      227,663,838  74.27

三、总股本              306,726,517    100.00          -211,480      306,515,037  100.00

  注:以上变动前公司股本结构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股本情况,具体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验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3]9215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
况。经审验:

    截至2023年 9 月 15日止,公司已减少股权激励限售股的出资合计人民币 211,480.00元。
公司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306,515,037.00 元,比申请变更前减少人民币 211,48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五、减资公告相关情况

    2023 年 8 月 1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自减资公告发布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异议。

    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影响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了 462.9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星帅转 2,债券代码:127087),根据《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