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合肥视源领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视源领行”)的全资子公司合肥视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视研”)作为“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合肥视源领行变更为合肥视源领行和合肥视研,同意合肥视源领行使用“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缴此前其已认缴合肥视研的注册资本 802.80万元,由合肥视研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该等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事项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上述议案内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1 号文《关于核准广州视源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941,830,400.00 元,期限 6 年,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共计 15,740,745.25 元(含
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 926,089,654.75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 3月1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079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 实施主体
(万元) 资金(万元)
高效会议平台建设项目 35,098.22 34,053.22 广州视臻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 28,477.61 26,477.61 合肥视源领行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
智慧校园综合解决方案软件开发项目 17,237.63 16,067.23 苏州视源电子
技术有限公司
人机交互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18,784.98 17,584.98 西安视源时代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99,598.44 94,183.04 -
二、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背景和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为理顺公司管理架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增加合肥视研作为“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合肥视源领行变更为合肥视源领行和合肥视研,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本次增加前的实施主体 本次增加后的实施主体
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 合肥视源领行电子 合肥视源领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视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的实施主体合肥视研为合肥视源领行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合肥视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8LL8DL1R
3、成立日期:2021 年 6 月 7 日
4、法定代表人:王洋
5、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6、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习友路 6621 号
7、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合肥视研为合肥视源领行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
截至目前,合肥视研的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尚未实缴完毕,为满足募投项目
实施的资金需求,合肥视源领行将使用“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缴此前其已认缴合肥视研的注册资本 802.80 万元。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前后,合肥视研的注册资本不发生变化。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以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802.80万元向合肥视研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该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本次变动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稳步推进,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合肥视研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监督合肥视源领行与合肥视研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合肥视源领行的全资子公司合肥视研作为“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合肥视源领行变更为合肥视源领行和合肥视研,同意合肥视源领行使用“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缴此前其已认缴合肥视研的注册资本 802.80 万元,由合肥视研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该等募集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经审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合以上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实施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