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
目变更签字评估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0 月 31 日,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224 号)。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众联”)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原签字评估师为吴峰、杨涛,现变更为胡景春、杨涛。
原签字评估师吴峰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法律责任。
胡景春同意承担签字评估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吴峰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申请构成障碍。
二、中介机构的承诺函及核查意见
湖北众联已出具《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签字评估师的承诺函》,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吴峰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司对吴峰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吴峰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我司承诺对吴峰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胡景春同意承担签字评估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吴峰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司对胡景春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胡景春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吴峰的结论性意见一致。我司承诺对胡景春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道恩股份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申港证券已出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变更评估师的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变更签字评估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申请构成障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述中介机构承诺函及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