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任暨聘任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财务总监辞任情况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祝勇利先生的书面辞任申请,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祝勇利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祝勇利先生的原定任期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至 2026 年 7 月 30 日,祝勇利先
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将继续留任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及董事长特助职务,分管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及董事长交待的其他工作等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祝勇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7%。辞任财务总监职务后,祝勇利先生将继续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此外,祝勇利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祝勇利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自辞任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经营团队能力,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 Ho Yin Howard Ma 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负责国际营销、裕同
环保事业部运营等相关工作。
2、聘任文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Ho Yin Howard Ma 先生、文成先生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Ho Yin Howard Ma 先生简历:
Ho Yin Howard Ma 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
权,曾就读于加拿大 Langara College。1998 至 2007 年 7 月于香港安泰柯式印刷
有限公司任职销售总监后担任总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21 年 3 月在本公司担任
国际营销总监与高级总监;2021 年 4 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营销副总裁、裕同环保事业部运营副总裁,2025 年 4 月起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Ho Yin Howard Ma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Ho Yin Howard Ma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 文成先生简历:
文成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2004 年至 2008 年在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会计副课长;2008 年 12 月在本公司
任资深财务管理专员;2008 年至 2025 年 4 月历任本公司财务副经理、财务管理
部副总监、财务管理部总监;2025 年 4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文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文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