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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中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23

凯中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前,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要求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公司制定的《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旨在保证本次员工持股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许怀斌

独立董事(签字):

                        冯艳

独立董事(签字):

                        徐小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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