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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11 深市 郑中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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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4

郑中设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郑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76,392,8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83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76,392,8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83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20,4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20,4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4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郑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9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郑忠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KEN WEIJIAN HU(胡伟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9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KEN WEIJIAN HU(胡伟坚)先生当选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云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9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刘云贵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邱小维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9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邱小维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李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9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李斐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傅文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9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傅文波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丁明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9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丁明明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3名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提案3.00:《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宋伟东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9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宋伟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陈家燕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9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陈家燕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雍、杜彩霞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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