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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1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9日至2019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2702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浩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8、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所持股份总数127,395,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2324%。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所持股份总数127,34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2076%。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5,1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48%。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230,87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97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27,395,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23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总表决结果:同意127,395,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23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127,395,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23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7,395,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23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23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7,350,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8%;反对4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185,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45%;反对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7,395,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23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为部分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的议案》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23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7,38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0%;反对10,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220,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7%;反对10,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瑶、李侠辉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