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798 深市 帝欧家居


首页 公告 帝欧家居: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帝欧家居: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帝欧家居: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0-130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40,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00%。

    2、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0.86 元/股。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 1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0.86 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
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0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帝
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0 年 2 月 10 日至 2020 年 2 月 20 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
作,2020 年 5 月 28 日向 165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39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
公司股份总数由 384,960,564 股增至 388,945,564 股。


  7、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1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0.86 元/股。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种类、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股票种类

  股权激励限售股(A 股)

  3、回购数量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40,000 股。本次回
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985,000 股的比例为 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45,000 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164 人。

  4、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注销 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三)派息: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由于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锁,2019 年度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管,未实际发放,因此不对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即为授予价10.86 元/股。

  5、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434,4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88,945,564 股变更为388,905,564 股。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份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股)  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9,923,786  56.54%              219,923,786  56.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9,021,778  43.46%      -40,000 168,981,778  43.45%

  高管锁定股          146,668,650  37.71%              146,668,650  37.71%

  首发后限售股        15,313,687    3.94%                15,313,687    3.94%

  股权激励限售股        7,039,441    1.81%      -40,000  6,999,441    1.80%

      总股本          388,945,564 100.00%      -40,000 388,905,564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此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由于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

  七、法律顾问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和价格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