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张剑波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 18 号公司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会议表决方式。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 105,233,98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8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4,704,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5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4 人,代表股份 529,9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4 人,代表股份 529,98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4 人,代表股份 529,9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6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部分董事及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会议,董事长罗远良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兵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童华辉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无法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梁明煅先生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副总经理赵晓虎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无法列席会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3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5%;反对 71,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 2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304%;反对 71,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4110%;弃权 2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87%。
2、审议通过了议案二《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19,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 87,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1%;弃权 2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56%;反对 87,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5054%;弃权 2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90%。
3、审议通过了议案三《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18,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3%;反对 71,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 4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114%;反对 71,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4110%;弃权 4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76%。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议案四《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18,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3%;反对 70,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弃权 4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114%;反对 70,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3166%;弃权 4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2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议案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18,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3%;反对 87,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7%;弃权 2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114%;反对 87,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4299%;弃权 2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8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议案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38,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8%;反对 66,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弃权 2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4,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908%;反对 66,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5808%;弃权 2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85%。
7、审议通过了议案七《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19,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1%;反对 86,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4%;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812%;反对 86,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3545%;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43%。
8、审议通过了议案八《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1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5%;反对 91,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弃权 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567%;反对 91,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2979%;弃权 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54%。
9、审议通过了议案九《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23,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 65,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9,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982%;反对 65,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3543%;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74%。
10、审议通过了议案十《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27,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1%;反对 70,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7%;弃权 3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