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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信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公告日期:2021-04-28

奇信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说明: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5]1375 号文的核准(证监许可
[2015]1375 号),公司 2015 年 12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5,625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 4,500 万股,老股转让 1,125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 13.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9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817,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1,132,5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7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出具天
职业字[2015]15429 号验资报告。

    2、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
【2020】55 号),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编号:2020-006)。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75,471.7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024,528.30 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
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 5,327,375.67 元,2020 年度实际投入使用金额为70,345.56 元,实际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435,242,954.81 元,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1,216,920.86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零元。

    2、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银行手续费后累
计收益 10,757.80 元,2020 年度实际投入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197,023,689.63 元,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11,596.4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 年 12 月,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等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 2月,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承诺,本公司“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惠州奇信”),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2016 年 7 月,本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奇信作为共同一方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增资至惠州奇信之后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2018 年 2 月,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奇信铭筑人居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铭筑”)作为共同一方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增资至奇信铭筑之后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2、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农村
商业银行桥头支行,以及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简称“20 奇信 01”,代码“114712”,本期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 亿元,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 6.50%。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零元。

    (1)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投
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银行账号:337020100100245230)。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建设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
实施主体为惠州奇信,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银行账号:443899991010003556881),此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剩余资金人民币 32,332.18 元以增资形式注入惠州奇信募集资金专户。
    (3)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奇
信铭筑,以奇信铭筑名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银行账号:73010122001524556)。

    (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建设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
已终止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19)。该项目募集专户资金 50,095,250.23 元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项目以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于 2020 年 7 月 7 日注销(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
行,银行账号:443899991010004561694),该账户注销时余额资金 834.84 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此项目以公司名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已注销(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73010122001173086),该账户注销时余额资金 453,625.09 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设计研发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已终
止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此项目以公司名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0年 7月8日已注销(开

户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限公司深圳 住房城市建设 支行,账号:
44201532700052552858),该账户注销时余额资金 8,522.88 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外,该项目以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开立的募集专户资
金 50,560,216.51 元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账户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已注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账号:44250100005800000488),该账户注销时余额资金 842.67 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
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此项目以公司名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0 年 7 月6 日已注销(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账号:8110301014400008460),该账户注销时余额资金 97,628.64 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面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余额        存款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443066412013001071981        10,070.47    活期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桥头支行                  000289193487              1,526.00    活期

              合计                                                  11,596.47

    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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