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
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起诉(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
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
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
金亚科技、周
投资者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
旭辉、立信
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
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
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
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
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
保千里、东北 2015 年重组、
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估、立信等 2016 年报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
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
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
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
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
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起诉(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事件 金额
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
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
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郑荣富 2013 年 2010 年 2024 年 2024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曾庆鋕 2021 年 2018 年 2024 年 2022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雷 2014 年 2010 年 2014 年 2024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荣富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4 年度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 年度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 年度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2023 年度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度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曾庆鋕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2024 年度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 年度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 年度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