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 月,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四川华信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2 人。
四川华信 2024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6,242.5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242.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736.28 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 41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5,655.00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 10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妍,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5 年 7 月,2012 年 7 月至今在本
所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12 年开始为国光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鹏博士、中嘉实业(新三板)、国光股份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薛之尚,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20 年 6 月,2014 年 12 月
至今在本所执业,2015 年 12 月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蜀旺新能源(新三板)、国光股份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兰芳,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
册时间为 2014 年 7 月,2012 年 11 月至今在本所执业,2014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自 2020 年开始为国光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中嘉实业(新三板)、鹏博士、国光股份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08 年 10 月,2010 年 5
月至今在本所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国光股份、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 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兰芳、薛之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勇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张妍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日期
风险评估不到位、控制测试存在问
1 张妍 2023.1.4 警示函 四川证监局 题、实质性程序存在问题、质量
控制存在问题、形成审计报告和
出具审计意见存在问题
3. 独立性
四川华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45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了解了四川华信在本行业的审计经验、在行业内的声誉和历史表现、审计质量,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四川华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