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4-032 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鉴于公司已搬迁至新办公场所,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3 号万达广场 B 座 11 层”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 1 号莱锦文化创意产
业园 CN02 楼”。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注册地址变更等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3 号万达广场 B 座 11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 1 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
层,邮政编码为 100022。 CN02 楼,邮政编码为 100025。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5%以上股份的, 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第三十五条 …… 第三十五条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 ……
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 删除“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被质疑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的独立董事应当及时解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收到 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被质疑的独立董事应当及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予以 时解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收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及
披露。 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予以披露。”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八)对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第四十一条 除第四十二条规定外,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事项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增加条款,条款号顺延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公司发生除证券交易所对累计原则另有规定的事项外的其他交易时,应当
对交易标的相关的同一类别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前述
规定。公司已按照本章程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条中的交易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 (四)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十的担保; 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