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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34 深市 利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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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股份: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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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
利润-25,206,855.5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06,816,058.58 元,减现金分红92,804,005.50 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88,805,197.56 元。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1,247,912,632.33 元。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的提议,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
税)。以截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的公司总股本 359,494,014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
的股数 7,368,300 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将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1,898,802.8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董事会意见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
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资金状况和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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