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公司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相关制度或条款相应废止。同时对《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915.9725 万元,将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07,915.9725 万股。自前次修订至今,“龙大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643 股,相应增加了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因此公
司拟对注册资本和总股本进行变更,其中,公司注册资本为变更为人民币107,916.0368万元,总股本变更为 107,916.0368 万股。
三、调整公司董事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董事会人数由 7 名变更为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
四、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人数的情况,并结合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其中,《公司章程》中的“临时股东大会”一词全部修改为“临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词全部修改为“股东会”,以确保与《公司法》的规定保持一致。其他主要条款修订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通篇:股东大会 通篇:股东会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为维护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制订本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制订
章程。 本章程。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7,915.9725 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7,916.0368 万
元。 元。
…… ……
第十九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07,915.9725 万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07,916.0368 万股,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第八条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
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第十一条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
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新增: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
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五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权利。 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发行的股票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
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第十八条 删除该内容
……
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11 日经股东大会批
准向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
股份,增发后的股份结构如下:
股 东 名 认 股 数 占 公 司
股东 称 额 ( 万 总 股 份
股) 数比例
龙 大 食
股东一 品 集 团 10,220 62.45%
有 限 公
司
伊 藤 忠
( 中
股东二 国 ) 集 4,365 26.67%
团 有 限
公司
莱 阳 银
股东三 龙 投 资 1,780 10.88%
有 限 公
司
第二十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
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 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
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 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
供任何资助。 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
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
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
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
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
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