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2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南昌新巨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15,000 万元的价格向新巨耀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建设)51%股权(下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国海建设 49%股权,国海建设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二)关联关系说明
新巨耀实际控制人姜波先生是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姜旭先生的亲属,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认定新巨耀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姜旭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本次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公司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昌新巨耀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MA7DT0RA3X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东新乡河洲路 398 号 7 栋中建城开大厦
1110 室
5、法定代表人:姜波
6、成立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7、注册资本:2,000 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物联网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国海智慧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巨耀 100%股权
10、实际控制人:姜波
11、关联关系:新巨耀实际控制人姜波先生是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姜旭先生的亲属,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认定新巨耀为公司的关联方。
12、新巨耀与公司前 10 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相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3、其他说明:经查询,新巨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 51%股权。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MA38LR2P5M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八一乡莲谢路 80 号
5、法定代表人:姜旭
6、成立日期:2019 年 05 月 27 日
7、注册资本:26,0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电机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销售代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交易前 交易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 认缴出资额 持股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1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740 99% 12,480 48%
2 广东小崧园中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60 1% 260 1%
3 南昌新巨耀科技有限公司 - - 13,260 51%
合计 26,000 100% 26,000 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海建设实际控制人为姜波。
10、其他说明:经查询,国海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21,433.30 113,853.76
负债总额 85,268.24 80,502.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1,820.56 28,726.52
应收账款 29,089.17 21,947.25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57,540.68 18,375.64
营业利润 -2,774.86 -2,690.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16.90 -3,116.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92.08 -509.77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国海建设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公司取得标的公司股权的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收购国海建设 100%股权的议案》,并于同日与交易对手方中建国信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姜旭签署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建国信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姜旭关于收购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交易金额为 15,000 万元。交易完成后,国海建设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投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向国海建设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国海建设注册资本变更为 26,000 万元。
(五)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国海建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25)第 616 号《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涉及的国海建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下称《评估报告》)。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选用资产
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国海建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9,226.00 万元,评估值比账面资产增值 1,525.15 万元,增值率 5.51%;评估值比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 28,726.52 万元增值 499.48 万元,增值率 1.74%。其中标的股权对应
的股东权益价值为 14,905.26 万元。
(六)本次交易前,国海建设与交易对手方新巨耀不涉及经营性往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以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25)第 616 号《评估报告》为依据,国海建设截至交易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9,226 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确认,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参照前述净资产评估值确定为 15,000 万元。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转让方):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南昌新巨耀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 1(保证方):姜旭
丙方 2(保证方):中建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为:甲方拟转让其所持有的国海建设 5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3,260 万元),乙方同意以现金作为交易对价受让前述国海建设 51%股权。
3、标的股权的定价依据
3.1 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确定为 15,000 万元。
3.2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25)第 616 号”《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涉及的国海建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海建设截至交易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9,226 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确认,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参照前述净资产评
估值确定为 15,000 万元。
4、本次股权转让
4.1 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方式,由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股权,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原由甲方持有的标的股权,即国海建设 51%的股权(对应人民币 13,260 万元的注册资本)将由乙方持有。
4.2 协议签署后,各方应自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之日且乙方已支付不少于 50%股权转让款起 5 个工作日内启动标的股权交割手续。
4.3 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第 4.2 条约定的交割启动条件成就后 10 日内,就股
权交割事宜,共同签署办理工商变更所需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等必要的法律文件,各方均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并给予对方必要的协助。
4.4 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且登记机关将标的股权正式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即为标的股权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