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5-06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5)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6)人员情况:截至 2024 年末,北京兴华有合伙人 95 人,注册会计师 45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7)2024 年度业务收入情况:2024 年度,北京兴华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83,747.1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9,855.1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467.70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情况:2024 年度,审计客户 19 家,审计收费
总额2,368.66万元,主要行业涉及软件开发、仪器仪表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批发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其中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0 万元。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 808 万元,北京兴华已全额赔付。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
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2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
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 开始在 开始为金
成为注 近三年签署或复
项目组 上市公司 北京兴 一文化提
姓名 册会计 核上市公司审计
成员 审计工作 华执业 供审计服
师时间 报告情况
时间 时间 务时间
项目合 签署 4 份,复核 0
陈敬波 2017 年 2015 年 2020 年 2022 年
伙人 份
签字注
签署 4 份,复核 0
册会计 陈敬波 2017 年 2015 年 2020 年 2022 年
份
师
签字注
签署 2 份,复核 0
册会计 陈卿 2009 年 2010 年 2020 年 2023 年
份
师
质量控 签署 4 份,复核超
时彦禄 2010 年 2007 年 2009 年 2022 年
制复核 过 10 份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对公司 2025 年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65.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并根据公司审计所需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北京兴华的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