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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14 深市 牧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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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8

牧原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4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 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公司”) 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 6 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该 30 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常务副总裁曹治年先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2 号)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955,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5,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764.00 万元(含增值税),实际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额 953,236.00 万元,
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 367.5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52,868.5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 140001 号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品种及期限

    有商业银行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6 个月。投资
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授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常务副总裁曹治年先生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6、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及子公司在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资金的需求为前提条件。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准确预估,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资金额度内购买不超过 6 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独立董事将在内审部门审计的基础上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操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安全运作的前提下,以短期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且通过适当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降低公司整体资金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提高股东回报。

    五、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本次变更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划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进展带来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牧原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牧原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牧原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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