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002709)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144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12 月 9 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4 年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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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对首次授予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数由 1,519.85 万份调整为 1,509.35 万份。其中,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901 人调整为 893 人,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数由 1,364.85 万
份调整为 1,354.35 万份,预留部分的权益总数不变。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完
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5、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6.74 元/份调整为 16.64元/份。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发布了《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如下:
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调整说明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P=(P0 -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度 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6.74-0.1=16.64 元/份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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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上海兰迪律师事务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程序、原因、方式、结果及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暨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