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697 深市 红旗连锁


首页 公告 红旗连锁: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红旗连锁: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4

红旗连锁: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2-046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通讯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时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7 日

    (3)会议召开地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成都市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特
殊时期,本次股东大会调整为通讯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9 月 8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世如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01,652,0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921%。其中:

  (1)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参会的股东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1,652,0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921%。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下同)共 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942,0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69%。
  注:本次股东大会未设置现场会议,所有股东均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志莘、谢艾玲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曹世如、曹曾俊、张颖、谭磊、吴乐峰、黄明月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世如女士得票数为:同意 419,838,336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835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9,593,3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270%。

    曹世如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曾俊先生得票数为:同意 419,358,336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67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9,593,3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270%。

    曹曾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颖先生得票数为:同意 419,359,336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6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9,594,3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295%。
    张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谭磊先生得票数为:同意 419,350,336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66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9,585,3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070%。
    谭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乐峰先生得票数为:同意 419,410,336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74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9,585,3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070%。
    吴乐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明月女士得票数为:同意 419,350,336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66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9,585,3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070%。
    黄明月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曹麒麟、汤继强、廖中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1 独立董事候选人曹麒麟先生得票数为:同意 419,450,426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80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9,445,4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7567%。
    曹麒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独立董事候选人汤继强先生得票数为:同意 419,350,386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66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9,585,3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071%。
    汤继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独立董事候选人廖中新先生得票数为:同意 419,380,386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70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9,585,3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071%。
    廖中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汤世川、易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监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3.01 非职工代表监事汤世川先生得票数为:同意 419,510,037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88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9,565,0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0562%。
    汤世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非职工代表监事易炜女士得票数为:同意 419,350,337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9.766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9,585,3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070%。

    易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1,344,3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61%;反对 307,6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3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634,3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2297%;反对 307,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77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

    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不领取薪酬及津贴,独立董事任职期间领取津贴 9.6 年(税前,按月支付)。公司非独立董事如获选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如担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由公司根据其职务情况发放职务工资。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1,344,3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61%;反对 307,6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3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634,3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2297%;反对 307,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77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

    同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为每月人民币 2,000 元(含税),津贴按月
发放,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