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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6

远大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10 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现场方式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维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维龙先生经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申请 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沈河支行申请 2,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金叶支行申请 3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长白支行申请的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 67,000 万元。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业务品种: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远期结售汇、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期限一年。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朱永鹤先生、彭安林先生、王昊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
董事全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 年 3 月)》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 8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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