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4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
会 规 定 条 件 的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华出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审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刘昕宁先生、何瑜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中审华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李海潮先生替代何瑜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昕宁先生和李海潮先生。
二、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李海潮先生于2009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11月转入本所执业。无兼职,审计工作经验丰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李海潮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