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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钢琴: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30

珠江钢琴: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3-056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渔尾西路 8 号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梦园招商中心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98,692,59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1.32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93,737,86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0.95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954,7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64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954,73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36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954,7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3640%。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议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范海峰先生、张新先生、黄天东先生、欧永良先生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范海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5,561,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3,3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8007%。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范海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选举张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5,560,8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2,9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7926%。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张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 选举黄天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695,56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2,9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7918%。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黄天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4 选举欧永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5,56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2,9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792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欧永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郑海珠律师、刘伟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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