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6-015
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2、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5)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6)人员信息:截止到2024年末,利安达合伙人数量7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52人,2024年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人。
(7)业务信 息 : 2024 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2,779.0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5,020.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892.14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2,559.32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24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19家)、采矿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截至2024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677.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利安达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3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7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海豹
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服务。2021年成为利安达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宏达新材(002211)、亚太实业(000691)、晓程科技(300139)、仁东控股(00264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英
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服务。现任高级项目经理,近三年签署了中国高科(600730)、河钢资源(000923)、仁东控股(002647)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参与过晓程科技(300139)等多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
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1年至2007
年在河北仁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任审计部门经理及副所长;2007年至2013年在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审计工作,任审计部门经理等职;自2013年至今在利安达从事质量控制复核等工作,现任技术合伙人和质控部负责人。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承担过中国高科(600730)、鹏都农牧(002505)、先河环保(300137)、广东明珠(600382)、仁东控股(002647)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其他类证券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利安达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海豹、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英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依据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及2026年新增业务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2026年审计收费拟定为150万元,包含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费用与上一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审计机构续聘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文件;
3、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