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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勤上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2 月 ,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
业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审计 2023 年度
上市公司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4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
(以上处理均不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勇,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0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2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万锞,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4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0 年 1 月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黄海洋,2014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期

 1  陈勇、  2022 年 3 月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林万锞      10 日                    委员会上海专员办  2020 年年报审计项目

 2  陈勇、  2022 年 4 月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
    林万锞      15 日                    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司 2020 年年报审计项目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 252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北京大华国际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续聘的北京大华国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年度审计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续聘的北京大华国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年度审计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北京大华国际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向公司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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