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军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0月11日至2026年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39,788,841股的比例为0.04%,总股本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量为计算依据,下同,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了何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何军 集中竞价 2025.12.24——2025.12.31 9.21 225,000 0.04
何军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900,000 0.14 675,000 0.11
其中:无限售条
何军 225,000 0.04 0.00 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675,000 0.11 675,000 0.11
注:以上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何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