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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华通: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0

世纪华通: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38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本次回购事项已经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3月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及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8%,最高成交价为4.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68,4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2年4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5月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485,066,498股的25%,即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21,266,624股。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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