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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金禾实业: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着稳定的增长,短期内自有闲置资金余额增幅较大。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主体:公司及子公司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资金投向: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五)投资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投资额度。

    (六)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流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尽管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管理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了《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法务与证券投资部负责合规审查。

  5、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6、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对所进行的投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短期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
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委托理财相关的协议、合同。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
元(含)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的委托理财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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