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1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27 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审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4,206,012 千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14,741 千元,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 177,108 千元,提取盈余公积 420,601 千元,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14,519,182 千元,扣除 2024 年末期已分红金额14,508,500 千元,2025 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504,244 千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9,117,197,5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8 元(含
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 3,263,957 千元(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 年度公司现金红利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约为
10.01%。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千元) 3,263,957 12,077,248 9,012,493
回购注销总额(千元) 0 399,993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2,619,022 40,254,346 30,040,811
净利润(千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16,057,428
未分配利润(千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504,244
计未分配利润(千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353,698
现金分红总额(千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99,993
回购注销总额(千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4,304,726
净利润(千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24,753,691
额(千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 30%的原因
为抓住新能源汽车在全球加速渗透的历史性机遇,公司将加快全球多地的产能布局以及渠道体系建设,提速新一代“闪充”补能设施普及推广。同时,为持续满足全球消费者对智能化、电动化产品的需求,巩固并提升核心技术领先优势,公司仍需保持合理研发投入水平,构筑差异化核心竞争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保障稳健财务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也是实现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
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有利于提升公司长期竞争实力,符合股东及公司的长远利益。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审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方式限 A 股股东),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开拓全球市场,持续推出满足全球消费者需求的技术和产品,用长期业绩为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综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积极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资
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52,095,399 千元、66,222,823 千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6.65%、7.49%,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