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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5-08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星期四)15: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瑜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潘明章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8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董事会制定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283,331,1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约 5,666.62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实施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 7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 5.5 元/份调整为 5.3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获得通过。董事刘汉
桥先生和赖品带女士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实施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 6.5 元/份调整为 6.3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获得通过。董事刘汉
桥先生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期限将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届满,
其所持公司股票目前尚未出售完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继续展期 2 年(即至 2028 年 1 月 20 日止)。展期期限内,若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获得通过。董事杨经
宇先生、刘汉桥先生和赖品带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期限将于2025年11月11日届满,其所持公司股票目前尚未出售完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继续展期 2 年(即至 2027 年 11 月 11 日止)。展期期限内,若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届满,其所持
公司股票目前尚未出售完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展期 2 年(即至 2027 年 12 月 15 日止)。展期期限内,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获得通过。刘汉桥先
生和赖品带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