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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动力: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期:2025-06-06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5
日于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预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通过
书面文件、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委员。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经过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推举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彬先生召集和主持。

  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选举产生,现独立董事推举胡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 彬
签署:
李治国
签署:
韦 烨
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