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终止与新疆兵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合作协议书》《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
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5 年 10 月 15 日,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股
份”、“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与新疆兵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兵新建合伙”)签署《合作协议书》《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新疆兵新建合伙拟参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同时,以本次发行成功为前提,施卫东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简称“弃权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前施卫东已持有的股份、和本次发行后通过各种途径新增的股份)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召集权等全部非财产性权利(统称“表决权”),使得新疆兵新建合伙取得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权。详见 2025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合作协议书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 2025-048)。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甲(指“新疆兵新建合伙”,下同)乙(指“施卫东”,下同)双方
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签订了《表
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其中约定甲方认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股份”或“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同时,以本次发行成功为前提,乙方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鉴于双方未能就上市公司未来合作发展具体规划形成一致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终止协议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双方终止履行《合作协议书》《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以下合称“原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原协议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双方一致同意,截至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双方对原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任一方均无需就原协议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3、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对原协议及本终止协议的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该等保密义务在本终止协议终止或履行完毕后仍然有效。
4、双方承诺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完成原协议终止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交易终止事项需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或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相关监管机构、登记机构报备等义务,双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按照相关机构的具体要求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签字盖章。
5、因原协议、本终止协议的签署与履行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费、律师费等),由双方自行承担。
6、本终止协议系对原协议终止作出的特别约定,与原协议相关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本终止协议为准。因本终止协议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若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则应提交至广州仲裁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分会根据其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7、本终止协议自双方亲自签字(若为自然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8、本终止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终止原因
鉴于原发行方案中发行对象的核心目标为引入高端产业资源、推进地方招商引资与产业结构升级,为更高效实现该目标,经友好协商,公司将发行对象由新疆兵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辽宁华天航空科技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旗下辽宁华天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航空航天、深海装备领域领先企业)。基于上述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与新疆兵新建合伙协商并决定终止《合作协议书》《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