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002553 深市 南方精工


首页 公告 南方精工: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南方精工: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5-081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30

  (2)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 9 号江苏南方
 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1 号楼三楼 301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根据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建伟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 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59 人,代表股份 132,48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7.48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9,87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6.747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6 人,代表股份 2,61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0.74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7 人,代表股份 2,888,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7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6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6 人,代表股份 2,61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0.7409%。

  7、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史建伟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32,33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4%;反
对 11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0%;弃权 37,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8,500 股,同意 2,738,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97%;反对 11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82%;弃权 3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21%。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意 131,2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53%;反
对 1,19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46%;弃权 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1%。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8,500 股,同意 1,636,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696%;反对 1,19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921%;弃权 5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3%。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 131,2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75%;反
对 1,19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43%;弃权 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2%。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8,500 股,同意 1,626,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095%;反对 1,19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783%;弃权 6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22%。

  2.03 《对外投资和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 131,22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68%;反
对 1,20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58%;弃权 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4%。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8,500 股,同意 1,625,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783%;反对 1,20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475%;弃权 6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41%。

  2.0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 131,2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02%;反
对 1,19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6%;弃权 6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8,500 股,同意 1,630,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341%;反对 1,19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471%;弃权 6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87%。

  2.05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同意 131,2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54%;反
对 1,20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69%;弃权 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6%。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8,500 股,同意 1,623,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160%;反对 1,20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994%;弃权 6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45%。


  2.0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 131,2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57%;反
对 1,19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54%;弃权 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8,500 股,同意 1,624,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264%;反对 1,19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302%;弃权 6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34%。

  2.0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同意 131,2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81%;反
对 1,1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45%;弃权 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4%。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8,500 股,同意 1,627,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407%;反对 1,1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852%;弃权 6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41%。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史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1,066,507 股

  3.02.候选人:选举姜宗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1,066,336 股

  3.03.候选人:选举史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1,066,323 股

  3.04.候选人: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1,064,332 股

  3.05.候选人:选举顾振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1,064,98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史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66,507 股

  3.02.候选人:选举姜宗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66,336 股

  3.03.候选人:选举史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66,323 股

  3.04.候选人: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64,332 股

  3.05.候选人:选举顾振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64,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