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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荣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3

尚荣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态度,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梁桂秋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梁桂添先生、张杰锐先生、林立女士、张文斌先生及宋丽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游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林立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聘请王平等女士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认为:

  1、经审阅该人员的简历等材料,认为王平等女士拥有深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的规定,具备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资格和能力。

  2、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同意聘请王平等女士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曾江虹                  刘卫兵                      龙琼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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