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5-063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祝恩福先生、张伟先生、徐卫忠先生、周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宁华波先生、陈全云先生、张晓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核,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均未超过三家,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陈全云先生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祝恩福:男,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962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湖南
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浩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宜章凯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岳阳凯美特环保有限公司、岳阳凯达科旺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兆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祝恩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浩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通过浩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 37.37%股份,本人
直接持有公司 0.57%股份,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祝恩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祝恩福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 5 月出生,硕士学历,物流师、
注册职业采购经理(CPPM)。曾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揭阳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监事。2009 年 7 月获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12 年 8 月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张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伟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卫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中兴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湖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董事;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徐卫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卫忠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徐卫忠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汨:男,汉族,湖南长沙人,1977 年 3 月出生,2011 年 11 月参加工作,
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基金从业资格。现任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具体简历如下:2011.11-2014.02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综合文秘、客户经理、二级支行副行长,综合管理部产品创新负责人、综合文秘;2014.02-2016.01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芙蓉支行(一级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6.02-2016.06 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2016.07-2019.05 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间,2017.12-2019.05 邵阳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2019.05-2020.01 邵阳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01-2023.12 财信资产管理(永州)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01-2024.12 财信(永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12-至今,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周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任职于公司股东湖南省
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汨先生与公司股东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汨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周汨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宁华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已
获得律师执业资格,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现任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宁华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宁华波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宁华波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全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 11 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
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深圳市星源空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宏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现任太原市五岳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深圳市福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陈全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全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