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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农: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9

金新农: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3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484,4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94%;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公司 2020 年 2 月 29 日通过公司官网(http://www.kingsino.cn)及内部
OA 系统发布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29 日至
2020 年 3 月 9 日,公示期为 10 天。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

    4、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及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5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 147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 1,27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8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1 日。

    7、2020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5.993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9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19 日。

    9、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魏泓、吴成才、戴亮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三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的限售限制性股票 364,000 股,回购价格为 2.953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10、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1、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

    12、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143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 14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6,484,400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9538 元/股调整为 2.9238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96 元/股调整为 2.93 元/股。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刘辉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2,000 股,回购价格为 2.923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届满的情况说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      40%

                  成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      30%

                  成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36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      30%

                  成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6 月 1 日上

市流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1 年 6 月 1 日
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的条件说明                                        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条件。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2019 年公司实现生猪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的业绩考核  销售 29.95 万头(不要求为:以 2019 年生猪销售数量为基数,2020 年生猪销售数量增 含托管),2020年公长率不低于 100%。(注: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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