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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48 深市 金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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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农: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31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6-051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授予情况简述
    1、2012年11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会议之后,公司将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2013年1月6日,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3年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13年1月28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3年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3年2月5日(星期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3年2月27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283万份股票期权(不含预留的8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4,100万股的9.10%;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91人,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1.62元。
    7、2013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基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形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对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8、2014年1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13年度新增加或晋升的核心人才较多,导致预留的期权数量与可获授期权的人员数量及应当获授的比例不对等,无法保证激励的公平性,公司拟取消授予预留的8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将通过其他激励方式对优秀人才进行激励。取消授予预留的80万份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管理团队勤勉尽职。
    9、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未达到第一次行权条件等情形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对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75人调整为151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04.8万份。
    10、2014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所涉145.6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数量因激励对象离职由原704.8万份(不含预留股票期权80万份,预留部分已注销)调整为559.2万份。同时,又因公司实施2013年度及201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票期权数量由559.2万份调整为1230.24万份,行权价格由原11.32元调整为4.96元。
    11、2015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以及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本次合计注销已授予的股票期权323.40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17人调整为113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906.84万份。
    12、2015年10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不具备激励资格,对该部分激励对象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89.76万份将予以注销,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原113人调整为102人,已授予未行权的首次股票期权数量由原906.84万份调整为817.08万份。同时,因公司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96元调整为4.86元。
    13、2016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即获授总量的30%共计408.54万份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整为408.54万份。
    二、2015年度权益分派涉及的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股票期权行权前金新农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必须大于零。”
    2016年5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照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83,173,7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7,476,057.8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321,247.87元转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现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对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派息后的行权价格=4.86-0.15=4.71元
    综上,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4.71元。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应由4.86元调整为4.71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调整程序、调整方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