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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5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 名。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征得候选人的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敏先生、刘文娟女士、李照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同意提名都晓芳女士、李正飞先生、谢满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选举。根据独立董事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能超过6年的相关规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都晓芳女士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1月,独立董事李正飞先生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4月,独立董事谢满林先生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都晓芳女士、李正飞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谢满林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都晓芳女士、李正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0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新联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新联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南京志达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新联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瑞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373.6 万股,并持有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58.45%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胡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文娟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南京致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文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 万股,并通过持有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刘文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照球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 年出生,专科学历。曾任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管控中心总监、副总经理,南京致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新联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成为电能服
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志达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新联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致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易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瑞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照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李照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都晓芳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硕士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担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部门主任、授薪合伙人。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部门主任、授薪合伙人,本公司、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都晓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都晓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正飞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担任山西光宇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庆丰温尔太纺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京中科煜宸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南京智纬云途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财务负责人;现任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安徽煜宸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正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李正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满林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法律硕士,曾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京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金陵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和监事长,江苏省委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南京巿委和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江苏省法官和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委员。现任江苏谢满林律师事务所主任。

  谢满林先生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谢满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