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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铁塔: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23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交易日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方如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8名,代表有表决权公司股份742,512,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84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45名,代表有表决权公司股份8,003,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5人,代表股份8,003,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公司股份734,509,4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41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5名,代表有表决权公司股份
8,003,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741,518,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1%;反
对 868,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0%;弃权 125,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08,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742%;反对 868,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552%;弃权 12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06%。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741,517,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0%;反
对 868,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0%;弃权 125,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08,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717%;反对 868,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552%;弃权 12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31%。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741,460,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4%;反
对 92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7%;弃权 125,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51,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607%;反对 92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674%;弃权 12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19%。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741,454,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6%;反
对 92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7%;弃权 131,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45,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857%;反对 92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674%;弃权 1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69%。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741,647,1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5%;反
对 854,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0%;弃权 11,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37,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873%;反对 854,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728%;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9%。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741,506,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5%;反
对 874,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7%;弃权 131,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97,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317%;反对 874,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214%;弃权 1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69%。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741,584,3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0%;反
对 912,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0%;弃权 15,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4,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026%;反对 912,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075%;弃权 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9%。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736,445,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29%;反
对 6,032,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24%;弃权 35,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5,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89%;反对 6,032,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713%;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98%。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738,723,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97%;反
对 3,773,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82%;弃权 15,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14,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592%;反对 3,773,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522%;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741,605,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8%;反
对 89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1%;弃权 15,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95,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637%;反对 89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463%;弃权 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租关联方办公场所的议案》

  同意 6,835,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050%;反对
1,150,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813%;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