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07 家
(含 A、B 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计情况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 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
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
涉及主要行业
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
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建筑业, 综合,住宿
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4
注:天健 2024 年业务收入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 2023 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
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已完结(天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作为华仪电气 (特殊普通合
华仪电气、 东 2017 年度、 2019 年度 伙)需在 5%的
海证券、天健 2024 年 3 月 6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范围内与华仪
投资者 会计师事务所 日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 电气承担连带
(特殊普通合 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 责 任,天健会
伙) 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 计 师 事 务 所
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特殊普通合
伙)已按期履
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孙涛,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广大特材、应流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了莎普爱思、开山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海林,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皖维高新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江杰,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万向钱潮、华星创业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江杰,近三年 受监督管理措施1次,2025年2月14日因2023年年度报告中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88 万元,其中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为 178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为 10 万元。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 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 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具 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履职过程中严格履行执业准则,体现了良好的独立性,能 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